陈云是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开创者和奠基人之一,在全党享有崇高声誉。在我国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陈云多次结合工作实际,对保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陈云曾参与和负责中央特科有关工作,对保密工作的重要性体会极为深刻。1935年,他在《怎样做一个共产党员》一文中写道:“每个党员应该不忘记多年来由于疏忽秘密工作而受到牺牲的血的经验教训”,并强调“每个党员必须高度地提高政治警惕性,严守党的秘密工作的纪律,并且与一切忽视、破坏党的秘密工作的危险倾向作斗争”。 新中国成立后,陈云主持中央财政经济工作,非常注重国家财经机密保护工作。1950年,他同薄一波联名给中共中央并各中央局、分局发出《关于冻结现金、稳定物价措施的指示》的电报,其中对有关“目前财经情况”“国家银行存款”等方面提及的财经数据,特别指出“不要下达”“下达者亦请他严守秘密,不得外传”。1951年,陈云主持政务院政务会议,讨论并通过《保守国家机密暂行条例(草案)》等文件,并在讲话中指出:“现在处于帝国主义和战争年代,加强保密工作十分必要。保密工作不是一个部门的事情,而是全面性工作。只有保密纪律,而无保密教育,保密纪律是行不通的,要两者结合起来。” 在工作生活中,陈云以身作则、模范遵守保密纪律。他与亲属“约法三章”:不搭乘他的车、不接触他的文件、不随便进出他的办公室。据他的女儿陈伟力回忆,陈云从来不会把国家秘密向家人透露,或者把这些事情作为聊天的谈资和孩子们讲。即便在家,他也不允许子女随便到他的房间,尤其是里面摆着文件的时候。他对孩子们说:“国家机密你们不能知道,不该问的就不能问,不该知道的就不能知道,不该看的就不许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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